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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版画《鲁迅》惹出官司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5-10-0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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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画《鲁迅》引发了一场索赔额达110万元的著作权官司,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中国美院李以泰教授创作了版画《鲁迅》。画中的鲁迅先生夹着香烟、凝神思索、豁然开朗,被认为是鲁迅形象最传神的代表之作。作品发表至今30年后,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鲁迅故里绍兴市各大旅游景点、公交IC卡、杭甬高速公路上,甚至街头巷尾,均出现了以此版画为原型制作的各类广告牌、印刷品等。版画《鲁迅》的创作者,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浙江版画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著名版画家李以泰,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即将相关单位告上公堂,索赔百万元。

    李教授在诉状中称,杭州雁南公司设计制作的鲁迅故里景墙中的鲁迅图案,直接使用了原告1974年创作的《鲁迅》版画原作。第一被告绍兴文化旅游集团公司和第二被告杭州雁南公司未经作者许可,擅自修改原作,并以不署名的方式设计成商业广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作品完整权、作品复制权和获取报酬权。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于该案涉及面较广,法官表示该案延至春节后再行开庭审理。

    记者近日采访了原告的代理律师陈有西。陈律师表示,最初李以泰教授只是希望绍兴有关方面给他一个说法,承认他们的确是将他的作品用于商业广告,并向他赔礼道歉,至于鲁迅故里宣传版画到底是不是侵权,还有待于法院的确定。

    记者早前在采访鲁迅的长孙周令飞先生时,他表示,以鲁迅先生的肖像绘画,如果不包含商业行为,鲁迅家属不会主张自己的权利,除非作品有了篡改。但这次如果李教授的官司打赢并得到赔款,鲁迅家属即会就此与律师研究,以确定是否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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