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藏点频道 >> 集币 >> 币市观点 >> 奥运钞央行醒悟 黄乃海就不虚此讼 >> 正文
奥运钞央行醒悟 黄乃海就不虚此讼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8-07-24  青年报  袁诹  
【字体: 】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Email 推荐】  【】  【关闭
    南京老人黄乃海一纸诉状寄往北京第一人民法院,将央行告上法庭,要求央行采取公平方式,向海内外增发奥运纪念钞。  

  (本报昨日报道)  

  作为国内首例叫板央行的公益诉讼案,其意义并不在于一定要胜诉,而在于表明一种理念,对公众和公共部门都具有一种启示意义。这就是,公共部门的行为必须考虑公众的需求,公共部门理应时时检点自身行为是否适当,而不能随心所欲,此其一也;其二则是,公众对公共部门的行为有权加以审视、质疑,如果发现有漠视公众需求之处,就有必要起而维权,甚至诉诸法律。  

  这次央行发行纪念钞,600万张的发行量相对于我国13亿人口来说,杯水车薪,以致当天就增值百倍以上。这样做,除了让少数人获取暴利,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哪怕获取暴利的程序绝对公正,比如经过彻夜排队、绝无走后门之类,也还是不能消弭其先天的不公平性。纪念钞的纪念性,应该是通过流通显现的。在流通过程中,让人知道北京奥运,让人知道奥运纪念钞。当纪念钞在使用者手上传递的时刻,就把喜庆祥和的氛围传递了。现在一发行就被十袭而藏,就被高价炒卖,绝无正常流通的可能,其广泛的纪念的功能何从实现?所以,这样做除了不公平之外也不合理。  

  显然,央行这样少量发行的着眼点更多地在于收藏价值和增值功能。此种考量完全偏离了发行纪念钞的本来意义。其实,本身具有功能性的潜在藏品,在其制作之初就不应该作收藏方面的考虑,这才是真实的。其收藏价值是历经岁月沧桑、随存世量的减少而逐渐显现的。如果制作之初就刻意作收藏价值方面的安排,其本身固有的功能无法实现乃至完全丧失,那就失真了。  

  纪念钞的发行是等值兑换,它不同于纪念邮票,完全没有商业目的。所以,既谓奥运纪念钞,其根本要义在于“纪念”,其固有功能还是流通。基于这两点,发行者就应该充分满足公众纪念北京奥运的需求。奥运不仅仅是中国人的奥运,而是全世界的奥运,那纪念钞就应该在世界范围发行,充分满足世界公众纪念北京奥运的需求(顺便可以换取外汇)。应该让大量的纪念钞流通,让全国全世界都知道奥运,都知道奥运纪念钞,最大化地实现其当前的纪念性;而相对较少的部分自然沉淀为藏品,实现其永久的纪念性。这才是央行发行奥运纪念钞合情合理的诉求。  

  笔者认为,不管黄乃海能否胜诉,不管央行会否增发奥运纪念币,央行都应该从这个诉讼中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失当,“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倘能如此,黄乃海也就不虚此讼了。 
【字体: 】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Email 推荐】  【】  【关闭
最新感言
文章搜索
币市观点
集币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