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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富比拍卖行赢得中国关键反侵权诉讼
“苏富比”一审赢了“四川苏富比”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8-02-21  北京晨报  杨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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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际知名拍卖行苏富比拍卖行(Sotheby’s)赢得了针对四川侵权人——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的关键反侵权诉讼。“苏富比”同时被法院认定为中国未注册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号。

    通过原告苏富比拍卖行提交的大量证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苏富比拍卖行于1744 年在伦敦成立,并于1974 在香港注册子公司。苏富比拍卖行自1988 年起即开始在中国内地持续使用其商标和商号,宣传的持续时间和覆盖地域范围较广。因此,“苏富比”在中国的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应当被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号。

    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不正当的使用了原告苏富比拍卖行的中文商标和商号“苏富比”作为其商标和商号,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且,被告进行了虚假宣传行为,如宣称被告“是一个有着280 多年悠久历史的世界品牌”、“是来自香港的国际著名拍卖企业”等。被告不法利用苏富比拍卖行商誉的恶意极其明显。

    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商标侵权,停止使用“苏富比”商号及所有虚假宣传行为,赔偿原告苏富比拍卖行人民币11 万元人民币,同时指定一家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法律界人士认为,本案亮点是——苏富比是中国拍卖领域的第一件驰名商标,也是中国仅有的几件未注册驰名商标之一。

    目前,本案二审程序正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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