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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物局提请法院强执整改拈花寺(图)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7-02-07  新京报  王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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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举行的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透露,由于主责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文物局日前已经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内容,对市级文保单位拈花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隐患。这是市文物局首次对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情况启动司法程序。

  16单位仅两家完成整改

  据悉,针对1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北京市文物局在2005年底向16家文保单位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至今,仅两家完成整改。于平介绍,仍需继续督促协调解决的有7处,分别是宁郡王府、拈花寺、古观象台、孚王府、皇史宬、大高玄殿、崇礼住宅。

  文物局表示,主责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随意拿文物做筹码讨价还价致使文物安全隐患长期不能解决,文物建筑面临严重安全威胁的,文物局将启动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决。此次对拈花寺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因为管理使用单位人民大学印刷厂对产权单位北京市佛教协会提出的搬迁补偿费过高、市佛协无法接受而致使整改搁浅。

  昨日,对于保护文物方面的措施,拈花寺的管理使用单位———人民大学印刷厂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说,“大部分厂房已经出租,单位无法对出租户进行强行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也管不了”。

  历史遗留问题多协调困难

  对于整改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于平解释,这些文保单位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既有产权纠纷的问题,也有涉及单位隶属关系复杂的问题,协调很困难,解决难度大。目前,文物保护单位搬迁腾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尚不完善,大量的私搭乱建仍由单位办公和居民居住,整改难度较大。此外,部分主责单位为中小型国企,经济效益不好且历史负担沉重,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解决安全隐患。

  今年一季度,文物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区两级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多、危险性大的文保单位,列入2007年度全市限期整改的单位,依法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点进行督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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