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藏点频道 >> 集邮 >> 邮市评论 >> 西藏附加费补遗 >> 正文
西藏附加费补遗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3-08-13  中国集邮报  戴金良 
【字体: 】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Email 推荐】  【关闭
    7月8日出版的《中国集邮报》第51期学术探究版刊登了栾桂馨先生《西藏附加费研究》的文章(以下简称栾文),有理有据、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对西藏附加费专题研究的成果。由于资料翔实,图文并茂,读后给人教益匪浅。但对其中有关包裹部分附加费收取标准的阐述与事实有些出入和遗漏。据考证,并非都是执行统一标准“民用包裹每件加收0.40元;商品包裹每件加收0.80元的附加费”。在笔者搜集到的实物中,就另有每件加收0.60元和1.00元等两种,现介绍给附加费邮友和读者鉴赏。

    栾文仅介绍了加盖戳记式、油印凭证、铅印凭证和手写四种收费方式,而忽视了微机打印包单凭证的另一种重要收费方式。也正是由于这种收费形式的长期存在,弥补了前四种收费方式在原邮电部严令自1993年10月1日后,“全国一律不准在邮件封面上加盖或粘贴任何附加费标志”的缺憾,从而在邮政附加费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一是1996年1月12日12时西藏山南邮编856000之6号日戳收寄的19号等商品包裹(有商优戳记),在资费栏有手写“大件1.00元”字样(图1)。该包邮资109.33元,保价费5.00元,附加大件费1.00元,与总计115.33元相符。而同年7月14日15时自治区首府拉萨邮编850000之7号日戳收寄的624号民用包裹,微机横式打印在资费栏小计下面一行的代验费:0.00元,附加费:0.40元;末行又设总计栏,证明是按标准收取附加费的。同时期那曲、波密、日喀则等均每件民包收0.40元或商包收0.80元;只有山南是独树一帜,每大件收1.00元,而栾文所介绍的七种收费标准恰恰就是没有1元之标准。

    二是1998年1月11日14时拉萨收寄的462号民包,同样是微机横式打印在资费栏小计线下的附加费已由0.40元调整成0.60元了(图2)。同月31日13时山南收寄的901号大件包裹已改由微机打印,邮资仍高达115.00元,保价费2.00元,在小计117.00元资费栏线下电脑竖式打印着附加费:0.60元,代验费0.00,总计为117.60元。同是山南局收寄的且是寄往同一地区的,在重量和资费基本相差无几的情况下,1996年1月手工划价收取附加费1元,但令人费解的是,到了1998年1月微机打印收取附加费时却变成了0.60元了。与拉萨等地电脑打印的包单也是相一致的。而栾文介绍的七种档次附加费标准内均没有0.60元这一档收费标准。

    由此看来,这是全区性的1998年统一调整收费标准,而不是个别行为。且不论何类包裹均是每件收0.60元。因为自1996年底第二次邮资大调整后,1997年已经取消了商包业务类别。所以,据此笔者推测,包裹自动收寄系统的程序设计绝不可能是随便更改调整的,每件收取0.60元附加费的标准应该是全自治区统一调整的新标准。不然的话,老制横式和新制竖式两种不同规格微机打印的包单,怎么可能都同时改换成附加费0.60元的统一新标准了呢?笔者望知情者指点迷津。
【字体: 】  【打印本稿】  【读后感言】  【Email 推荐】  【关闭
内容图片
最新感言
文章搜索
邮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