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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政管理新规下月实施 邮政设施将有保护伞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2-10-28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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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6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后,擅自拆除邮政通信设施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邮政通信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将为邮政局所和报刊亭箱撑起了“保护伞”。

  据统计,自1985年以来,北京市共新建、改建了500多个居住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区,但邮政局所总配套率不到 60%;因道路拓宽、商业街区改造,先后有30余处邮政局所被拆除
,至今仍有18处尚未恢复,其中骡马市邮局被拆已长达23年。

  邮政基础设施不足已直接导致百姓找邮局难、用邮难、通邮难。

  作为《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的重要补充和细化,新《规定》的颁布施行将有效解决北京市邮政局所少、局所分布不合理、邮政设施还建难、百姓用邮难等问题。

  其中,《规定》明确了对擅自改变邮政通信设施性质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即“擅自拆除邮政通信设施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北京邮政将加大对邮政通信设施的监管力度,加快邮政通信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到2005年,北京市邮政局所总数将达到1086处,邮政报刊亭将达到3000处,平均每一局所服务人口1.06万人,服务半径将降低到2.22 公里。(侯振威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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