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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审一起有奖明信片侵权案
[藏点 CangDian.com 中国艺术品收藏门户]  2001-07-05  辽宁日报  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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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4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丁长禄因有奖明信片起诉国家邮政局、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和张家口市邮政函件广告局侵犯其著作权案。

    据了解,丁长禄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他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1月初,他发现国家邮政局发行的2000年有奖明信片中,有一题为“中国张家口”的明信片装帧图案是由19幅摄影作品组合而成。而这张明信片主体画面盗用了他拍摄的展现张家口代表景观“大境门”的景物照片《大好河山》,他本人对这张摄影作品应享有著作权。丁长禄认为,国家邮政局等单位未经他的许可,以牟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了他的作品,并且未给他署名,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国家邮政局等单位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0万元。

    国家邮政局在答辩书中称,他们只负责发行中国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张家口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张家口市邮政函件广告局利用有奖明信片加印宣传城市形象的图案,设计及后期的制作工作国家邮政局均未参与,所以国家邮政局不应作为案件的责任主体。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和张家口市邮政函件广告公司则认为丁长禄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最核心焦点也是丁长禄的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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